欢迎来到 商业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新场 > 正文

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时间:2025-09-17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要求,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于近日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六章44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方式、管理职责和行业自律。第二章备案管理和经营资格许可,规定批发仓储企业备案规则、备案实施、备案变更与备案回执注销,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部门、零售许可条件、许可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时限、颁证原则、证书有效期、证书版式、证书使用规范、许可变更事项及费用规定等。第三章企业经营规范,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完善管理制度、报送购销存数据等要求,明确企业新建改扩建、歇业、油品购销、标识使用等方面经营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对地方提出建立企业名录、编制零售体系规划、日常检查、年度检查、数智化监管和分级监管等管理要求。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不予备案及撤销备案回执、不予许可、撤销许可、注销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形,明确监督管理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相关名词解释、实施细则、解释权限及实施时间等。


原文链接:http://hnsswt.henan.gov.cn/2025/08-01/31867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商业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商业调研网  sy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邮箱:shangyezix@163.com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