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市级关于推动汽车促消费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徐汇区推出区级汽车促消费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在徐汇区购买新车最高可获4000元/辆的消费补贴,如叠加国家或市级补贴政策,最高可享2.4万元的补贴。具体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如下:
一、补贴申请对象和条件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详见以下名单)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购车含税价格(以下简称车价)分三档给予一次性补贴:第1档:车价低于15万元的新车,每辆车补贴1000元;第2档:车价高于15万元(含),低于30万元的新车,每辆车补贴3000元;第3档:车价高于30万元(含)的新车,每辆车补贴4000元。
申请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车辆须登记注册在申请人本人名下;2.活动期间购买的新车应属于“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小汽车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汽车;3.新购车辆购买日期应当介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本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域须为徐汇区)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4.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5.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活动补贴。
二、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补贴申请人须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申请。
(二)申请流程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提交相关材料至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收齐材料完成初审后,分批次向区商务委集中递交受理。第一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第二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第三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
(三)申请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或护照信息页、绿卡等有效证件)复印件;2.购车发票复印件。如发票中包含除购车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建议分开开具发票。如确实无法分开开具,需提供购车发票对应明细材料佐证;3.个人承诺书;4.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四)注意事项1.个人消费者按各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向汽车销售企业递交材料,区商务委集中受理通过后将及时对外公布审核通过名单,补贴资金将集中拨付至汽车销售企业,再由汽车销售企业拨付至申请人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2.在申请补贴资金到账期间,请保持提交的手机号码畅通,可正常接收短信;确保借记卡及对应银行账户始终有效,可正常接收资金;3.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4.个人消费者如需咨询申报有关内容,或者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情况等,可致电相关汽车销售企业咨询。
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参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