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18〕15号)和《福建省开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闽商务〔2023〕7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商务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从发展规模、开放合作、土地集约、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党风廉政、管理服务等七方面58项指标对全省开发区年度建设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评结果显示,2023年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取得新成效,在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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