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自2020年开始,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6宗514.26亩“标准地”出让。
(一)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在规范和加强“标准地”项目事中事后、投产验收、信用监管等方面,制定出台了《投产验收和达产复核方案》、《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信用监管实施方案》等三项方案,以规范的制度,确保了改革的长效稳定。二是建立指标约束。根据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相关区域评估要求,采用“2+6”分类定标模式,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用地容积率等2项主干指标,实施产业类型、用地规模、单位能耗、排放总量、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6项控制性指标,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和亩均效益。三是部门协同推进。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环保局、能源局等涉审部门密切配合,分别在政策、项目和业务上给予支持,切实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开展区域评估。先后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变“企业付费评”为“政府买单评”,减少企业拿地后办理相关评估时间,加快企业施工投产节奏。二是优化项目审批。健全完善“全代办”服务机制,大力推行“陪跑”制度,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健全项目简审机制,审批实行“依申请受理、联审办理、限时办结、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搭建快审桥梁,极大程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用时,成功实现土地“拿地即开工”。三是完善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聚焦产业园水资源紧缺、电力供应短缺等瓶颈问题,统筹推进市政路网管网、供水工程、电力配套等项目建设。循环经济、双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四大产业园区共计新增2台2500kVA、1台2000kVA、2台800kVA、3台500kVA箱体变压器,实施了金峰变电站110kV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项目;实施了循环经济、装备制造、双创、新材料四个园区的供水工程,可保障各园区3000方/日的用水需求;实施装备制造产业园道路工程,建设6条园区辅助道路,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园二路建设,新建新材料产业园道路1条,不断完善区内的道路网络,提升区内道路的通行能力。结合各个园区的实际规划,分步分类开展供暖、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继续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根据园区实际和入驻项目的需求,加强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网络运营商的对接,做好网络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工作,持续完善园区的生产、生活功能,全部提升园区的承载力,拉宽拉大开发区的整体框架。
(三)强化职能保障。一是实施并联管理。组织开发区自然资源所、经济发展部、招商引资部、行政审批局、财政局等相关内设部门对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约定事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明确履约监管。对产业园内新增“标准地”工业项目须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和投资承诺书,明确约定控制性指标、达产时间、指标核实办法、违约责任等,对未达到合同协议要求的用地进行分类梳理,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收回、流转、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推动土地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三是强化效益评价。对通过达产复核验收的工业项目,列入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实行定期综合评价、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评价档案和产业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对现有企业新增用地、利用存量用地增容、技改等项目实施差别化用地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