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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调解机构在粤参与跨境解纷“第一案”诞生

时间:2024-08-07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中新社广州7月3日电 (方伟彬 马卓尔 刘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3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一宗涉港金融借贷纠纷在粤成功调解。该案为港澳调解机构在广东法院参与跨境商事纠纷调解的“第一案”。

  据悉,2014年,香港居民邵先生向香港J银行申请了一笔2000万港元的贷款,该笔贷款到期后,邵先生并没有如期归还本息。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管辖,2024年4月,香港J银行与邵先生来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处理纠纷。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前海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了香港特邀调解组织香港调解会进行调解。

  据广东高院介绍,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今年5月,广东高院正式印发《关于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前海法院试点,首批调解组织包括香港国际调解中心、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等四家,其中香港国际调解中心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供跨境知识产权调解服务,另外三家调解组织在前海法院开展试点。

  “案件的争议主要围绕还款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主持案件调解的是香港调解会副主席马嫊傃。由于她十分熟悉香港行业交易习惯,很快就找准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双方依照香港法律达成调解协议,前海法院第一时间为双方出具了具有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书。

  截至目前,广东已建立了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先后选聘120名港澳调解员,并上线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为涉港澳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新路。(完)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swdt/swyw/gjyw/202407/t20240731_64928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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