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五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在6月26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
发布会速览:
● “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
●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比例上限
●聚焦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的关键环节,率先将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培育为耐心资本,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鼓励央企利用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对于投资原创性等新赛道的创投机构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关键举措
“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
国家发改委:
《政策措施》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举措。
●在募资端,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在投资端,很多创投机构反映“有钱也难投出去”,找不到好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为解决这个事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机制,为广大创投机构提供一批优质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和战略导向的好项目,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
●在管理端,提出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针对各方普遍关心的税收和监管问题,提出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创投基金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在退出端,重点是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政策。
在拓宽资金来源方面
正在研究探索推进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范围
金融监管总局:
很多初创期科技企业反映,希望在资本方面获得金融支持。金融监管总局正在按照有关安排,研究论证工作方案。
●深入梳理总结前期上海试点开展的直接股权投资经验,研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股权融资不同于债权融资,该项工作还需要审慎论证工作方案,合理有效控制风险。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支持相关银行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促进项目信息共享交流,充分发挥好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两种机制、两类优势,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鼓励银行与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强对接,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的业务,切实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点和痛点,促进企业“资金—资本—资产”三资良性循环。
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
金融监管总局: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zxzxrdxw/20240628/3816f09da3054f7aa257c3dd3f25e4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