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进一步满足经营主体便利化需求,优化跨境贸易投资环境,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sczxc/xxfb/202405/t20240513_64476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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