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李宁艳)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迎来重大利好,乌鲁木齐海关研究制定《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新疆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赋能。
5月7日,乌鲁木齐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李清华就《方案》内容进行了介绍。
今年4月16日,海关总署制定印发了《海关支持和促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1条措施)。这是目前国家各部委层面唯一一套针对新疆自贸试验区的支持措施。
21条措施从创新海关监管制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腹地”协同发展,发挥新疆自贸试验区区位优势;助力产业提档升级,推动“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支持新型贸易业态落地,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贸易秩序公平公正等5个方面支持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李清华说,为落实好21条措施,乌鲁木齐海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通关监管、保税监管、卡口管理、企业管理和后续监管、非围网区域监管、自贸试验区特色业务监管等6大监管领域,研究制定了《方案》,制定任务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压实责任保障任务落实。
“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在扩大周边国家优质农产品进口等一些重点领域已取得进展和实效。”李清华说,海关将持续深化落实21条措施,不断优化通关便利举措,赋能新疆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支持和促进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21条措施:
一、创新海关监管制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1、全面推动海关监管制度创新;
2、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3、优化检验检疫作业模式;
4、提升海关技术支撑能力;
5、持续优化企业管理制度;
6、深化国际间海关合作;
二、推动“口岸+腹地”协同发展,发挥新疆自贸试验区区位优势
7、提升口岸开放能级;
8、支持建设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
9、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10、支持新疆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统筹发展;
三、助力产业提档升级,推动“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
11、支持重点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12、支持加工制造业梯度转移和转型升级;
13、服务向西开放人文领域交流合作;
四、支持新型贸易业态落地,优化产业结构
14、支持保税维修业务发展;
15、支持保税研发、保税培训等新业态发展;
16、支持开展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
17、支持其他新兴产业发展;
五、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贸易秩序公平公正
18、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智关强国”行动;
19、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20、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21、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和海关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