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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 新疆金融领域首次跨部门出台支持措施

时间:2024-05-01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记者从2024年一季度新疆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区金融领域首次跨部门出台的支持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资本项目管理处副调研员谭明介绍,《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新疆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的政策框架,为金融领域落实《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细化配套支持措施,是金融支持新疆自贸试验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的指引性文件。

  《指导意见》以“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坚持统筹创新和安全、坚持‘兵地一盘棋’思想”为原则,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为主线,以深化金融开放合作为特色,提出了36条具体支持措施和4条强化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涉及推进金融创新、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完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开放、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等多方面内容,为新疆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发展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具体指引,为推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向西开放形成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持续督导金融机构将《指导意见》中的各项支持措施落实、落细,以金融创新改革的深化和金融服务质效的提升,持续推动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谭明说。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zmsyqzcyjs/zmzcc_gzdt/202404/t20240430_64428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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