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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贸试验区:设立新疆人才发展基金自贸试验区专项

时间:2024-04-20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发布《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概要介绍之七,对《实施方案》明确的八大任务之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设立新疆人才发展基金自贸试验区专项。

  围绕集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提出,要制定一办法、设立一基金、编制一目录,并强化政策支持。包括,制定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构建高层次人才选育、认定、评价、激励、服务、退出等闭环机制,细化高层次人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设立新疆人才发展基金自贸试验区专项,编制自贸试验区发展急需的、适用“一事一议”政策的人才目录和操作指引。同时,《实施方案》提出制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自贸试验区实习实践和见习的保障措施,整合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制定博士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的具体激励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治区制定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结合新疆特色和实际,突出差异化探索,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试点任务、细化了措施,共有八个方面44条。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zmsyqzcyjs/zmzcc_gzdt/202404/t20240419_64369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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