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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命名179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示范点

时间:2024-03-26 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商务厅

  3月6日,从省民宗委传来消息,中共青海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决定,依据《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经达标自验、逐级申报、验收评审、公示等程序,命名西宁市湟源县日月藏族乡、湟中区共和镇苏尔吉村、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9个地区和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西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等40个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西宁海关国门生物安全展示馆等20个单位为全省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点,进一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营造良好氛围。

  此次命名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示范乡镇(街道)24个,示范村(社区)19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中,省直单位25个,市州18个;全省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点中,省属单位3个,市州17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中,省直单位2个,市州3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中,示范乡镇、街道9个,示范村、社区7个,市州单位10个,省直单位7个。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海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战略部署,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了一批主线突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维护了全省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wt.qinghai.gov.cn/sy/swxw/202403/t20240322_213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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