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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指台当局做法违背ECFA目标

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针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续服贸协议签署未生效、货贸协议商谈被迫中止,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3日在北京应询指出,台方做法不符合ECFA“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的目标。

  “对这个事件,我看到最近岛内有很多反思和检讨。”陈斌华在当日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他表示,ECFA在序言中表述得非常明确,“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

  陈斌华提到,WTO的基本原则为非歧视原则,双方签署ECFA,推动两岸贸易自由化,本应在两岸贸易正常化的基础上进行,但考虑到两岸都是一家人,为使两岸同胞特别是台湾同胞率先享受到ECFA利益,我们同意在台当局还限制大陆2000多种农工产品输入的非正常、歧视状况下,同时推进正常化、自由化进程,先实施早期收获计划,且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我们未要求在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时,双方早收产品在数量、贸易额等方面对等,说白了就是大陆让着台湾。

  他进一步指出,ECFA第二章“贸易与投资”中明确提出,双方同意,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大陆方面一直认真执行协议相关条款,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服贸协议签署未生效,货贸协议商谈被迫中止。”陈斌华表示。

  来源:中国新闻网,记者:林世雄、徐雪莹,2024年03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twc/202403/t20240318_6416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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