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商务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7〕75 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年度定期清理工作。
明确范围。此次年度清理是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一次全面起底,共梳理文件21件,全部纳入此次清理范围。
逐件审核。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照清理重点,逐件开展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梳理,我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宣布失效)4件。
公开发布。根据清理结果,我局制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