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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

时间:2024-01-07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近日,包头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现场验收。

    验收组查看了包头机场查验场地、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听取了包头市政府对包头机场对外开放和建设情况汇报。验收组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高度重视包头机场对外开放工作,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已基本建成,查验设备已配备到位,符合《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满足查验工作需要。

    据了解,2016年8月,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首次批准包头东河机场临时对外开放,至今已7次批准临时开放。2019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包头航空口岸常年对外开放。自临时开放日起,包头机场开通蒙古乌兰巴托,泰国曼谷、甲米、普吉岛、芭提亚,韩国仁川,俄罗斯伊尔库茨克,柬埔寨暹粒、金边,越南芽庄、河内及中国香港等12条国际及地区航线,共起降航班1263架次,出入境人数达到13.04万人次。

    近年来,包头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航空口岸标准化建设,完成了投资1.82亿元的包头机场国际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建成了消防及现场医疗急救中心、场务用房、充电车库、反恐处突中心等基础设施和仪表着陆系统更新改造、飞行区安防、高压双电源增容改造、天气雷达等工程,完成了海关货运监管库建设并实现弱电联通、区域划分,设置了海关和边检出入境业务用房35间,查验设备和办公设施设备已全部配齐,部分查验设施设备实现了共享共用。目前,包头机场实际运营等级已达到4D级,可满足年国内旅客吞吐量300万人次、国际旅客吞吐量30万人次。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swdt/swyw/gnyw/202401/t20240105_6372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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