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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网购税改:征收10%低价商品税 不影响本土商品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RMCD)近日宣布,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对网上销售的低价值商品(LVG)征收10%的销售税。

  根据这项规则,所有以低于RM500的价格在网上销售并通过陆路、海运或空运进入马来西亚的进口商品都将被征收10%的新税。但请注意,LVG不包括某些特定物品,即香烟、烟草制品、酒类、电子香烟以及用于吸烟的制剂。

  RMCD进一步表示,如果在12个月内带入马来西亚的LVG总销售额超过50万令吉,那些在在线平台上出售LVG或经营买卖LVG的在线市场的人必须向RMCD注册。

  对此,马来西亚通讯和数字部长法赫米·法兹尔(Fahmi Fadzil)表示,网上购物的10%销售税仅适用于价值低于500令吉的海外进口商品,旨在为了提高本地产品的竞争力。

  他解释道:“(税改)它仅适用于从海外进口并在马来西亚网上销售的产品。马来西亚生产的产品不受影响。因此,我希望这能够消除公众对税收的误解。”“我们可以参考海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并且会不时进行监控,以确保人们,特别是进行网上交易的卖家和买家真正了解(关于税收)。”

  此外,马来西亚通信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近日宣布将在一个月内制定框架以促进社交媒体平台的注册和监管。

  法赫米·法兹尔(Fahmi Fadzil)表示,MCMC需要一些时间来完成该框架,包括从外部经验以及之前与社交媒体平台提供商的讨论中收集信息。“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确保所有社交媒体平台都在MCMC注册。”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dzswhxxhc/yjzx/202312/t20231221_63650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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