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吉商招商综﹝2023﹞5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吉林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50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的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8日。
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吉林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31-85661487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855号
电子邮箱:SWT85661487@163.com
邮政编码:130061
附件:1.吉林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吉林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吉林省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