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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办内外贸一体化“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培训

时间:2023-11-01 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华报道)10月2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厅联合举办内外贸一体化“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培训。

  内外贸一体化指的是企业同时开展内贸和外贸活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是指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在同一生产企业生产既能满足境外特定目标市场要求又可内销的产品。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一系列部署。2023年1月,商务部公布将新疆作为西北唯一入选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试点地区。自治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当前新疆重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出台《自治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压实试点任务,印发重点任务清单,建立了26部门内外贸一体化试点联席会议机制。

  为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一体化,高水平外部循环带动高质量内部循环,推进新疆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商务厅共同举办“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培训,加强对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学习,切实把工作流程、技术支撑和政策要求搞清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立波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负责指导辖区内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国内外产品标准比对分析与认证检测服务,加强对相关企业与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提供服务的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督促其落实相关责任;积极会同商务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推广,帮助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通过多方联动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参考“一带一路”贸易产品标准,融入SA8000国际社会责任标准要求,推进国际间标准衔接和采信互认,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促进拓展内外贸业务,帮助企业降低国内外市场转换成本。同时,积极推动新疆产品参与各类展销会,利用线上线下资源做好宣传推广,大力提升新疆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商务工作特点,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双向发力,持续拓展我区现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各类平台功能,扩大巩固优势产品的贸易规模。”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国庆说,此外,还将推进消费促进升级,开展产品推介、产销对接、展览展销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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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t.xinjiang.gov.cn/swt/gzdt/202310/cbf8e44555404f63b03933814c3121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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