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开发区把深入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集成改革作为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的重要保障,在总结近年来三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集成改革操作流程》等配套制度,探索实施了“双协议、双承诺、双合同、双监管”的“四双”机制。以“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为核心的改革举措,被省深改委确定为全省“创新开发区运营管理体制”集成改革试点。
一是签订“双协议”,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签订投资协议和全代办委托服务协议,将全代办服务提前至项目签约,并贯穿于项目签约、地、开工、投产、达效全过程。
二是实施“双承诺”,加快项目落地。就是开发区管委会对完成区域评价和土地“三通一平”等政府统一服务做出承诺;企业对水土保持、环评、节能等审批事项和控制性指标作出承诺,通过“承诺制”实现“按标出让、依标承诺”。
三是明确“双合同”,细化权责义务。项目单位分别与自然资源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明确和细化项目取得“标准地”权责义务。
四是落实“双监管”,确保达标达效。通过对项目推进中审批事项审查许可和按标施建等事中监管,项目竣工投产后对标验收和信用奖惩等事后监管,确保承诺制、标准地指标要求得到有效落实,推动三项改革集成贯通、一体推进。
“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以来,侯马开发区共实施承诺制项目53个,出让“标准地”11宗843亩,为34个项目的172项审批手续提供了领办代办服务,有力促进了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开工、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