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申请的公示
时间:2023-10-08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我委受理了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申请。
经我委审查申请材料,组织现场验收评审,申请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拟对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委反映。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
联系方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23110638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sww.sh.gov.cn/zxxxgk/20231007/32c031a540564fde91c66cbb6e2c9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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