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商业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品牌布局 > 正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启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冀商办外经函〔2023〕18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雄安新区自贸委: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广东等五省市率先启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的函》(商合办便﹝2023﹞971号)安排部署,自7月10日起,我省启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我厅将按照境外投资备案管理权限,向新获得备案的河北省境内投资主体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电子证照。备案企业如需纸质证书,可提出申请,按需发放纸质证书。对外投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通过“冀时办”APP或省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登录后,申领对外投资电子证照。原存量备案企业数据已同步完成电子证照入库,可按需申领使用电子证照。

  推广使用电子证照,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精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便企利民的重要举措。商务部非常重视,列为今年重点推进事项。我省率先完成对外投资电子证照制发系统建设任务,与广东、吉林、安徽、重庆四省市一起,被商务部列为第一批先行先试省份。按照商务部和我厅领导指示,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和互通互认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等工作,帮助企业掌握亮证、查询、核验、下载、打印等功能使用。加强企业调研,及时掌握电子证照推广使用中的问题,发现好案例,总结经验,及时向我厅反馈企业使用情况。

  相关事项可咨询省商务厅驻省政务大厅工作组及省商务厅外经处,电话:0311-66635328,87800795。

  

  附件:对外投资电子证照申领指南

  河北省商务厅

  2023年8月10日

  

  附件列表:

附件:对外投资电子证照申领指南.pdf

原文链接:http://swt.hebei.gov.cn/nx_html/dwjjhz/2023/8/16931925202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商业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商业调研网  sy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邮箱:shangyezix@163.com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