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我厅对《河北省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2019年版)》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河北省商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及裁量基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swtfaguichu@163.com。
2、传 真:0311-87909710。
3、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34号 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收)。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河北省商务厅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列表:
河北省商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