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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商务法将确保尼消费者权益

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加德满都邮报》7月5日报道:尼工商供应部长里贾尔表示,将通过强有力的立法打击电子商务市场中的不道德行为。新电子商务管理法案草案提出多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例如平台运营商和卖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退换货,将被处以2-3年监禁并处以30万-50万卢比不等的罚款;对未在商业、供应和消费者保护局注册的卖家将被处以1万-5万卢比不等的罚款等。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swdt/swyw/gjyw/202307/t20230707_62017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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