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全国第二批、天津市首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城区,和平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以办好“民心工程”为抓手,高标准高水平推进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培育对象的培育工作。精准对焦创建标准入户指导,监管人员现场对培育对象的经营条件、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身经营特色等方面进行指导,对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引导食品经营单位主动对照示范店创建标准,合理进行设施改造,完善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在培育建设过程中广泛宣传示范店建设的意义、目的和作用,通过深入挖掘示范店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企业自律、社会责任、品质保障以及品牌建设等方面作出的贡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达到以示范引领保行业规范的工作目的。
未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严格标准,在提高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水平上持续发力,积极引导、督促示范店培育对象强化自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打造出具有“和平特色”,兼具“民心”和“示范”的优质食品经营主体,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使食品安全共治理念融入城市发展血液,不断提高和平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