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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9 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各市商务局,各有关商(协)会、企业、研究机构:

  为落实《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保障我区优势外向型产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有效应对国际贸易风险,拟针对我区汽车及其零配件、铝型材、锰业等外向型优势产业建立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现将有关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报工作公布如下。

  一、申请主体

  全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有意愿承担贸易救济和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的外向型优势产业行业商(协)会、企业、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

  (一)在广西注册并在广西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配备或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备完成相应工作的能力。

  (三)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产能或进出口总额在我区行业内居前;申请单位为行业商(协)会的,应涵盖区内本行业重点企业;其他组织应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支持。

  (四)申请设立预警站的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

  (五)建立专门的贸易摩擦预警网站或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辟贸易摩擦预警专栏,申报优先。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于6月30日前向自治区商务厅递交申请材料。

  (二)自治区商务厅于 2023年7月底前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入选名单,并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后确认。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组织的行业覆盖面或企业在本行业中在全国的位置,承担产业安全预警服务的条件和优势,是否有从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或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的经验及描述(如案件应诉、对外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申诉、组织培训辅导等),本单位如入选预警工作站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等。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表(附件1)。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四)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商(协)会)、营业执照(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注册材料。

  (五)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六)工作人员专业、学历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七)商(协)会应提供重点会员单位名单。

  (八)申报单位官网截图。

  (九)2021年以来所获奖励、研究成果、发行刊物、对外交流或举办省级以上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供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黄宝刚,联系电话:0771-2211767

  邮  箱:gxswtzfc@163.com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自治区商务厅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

        3.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基础要素说明及其证明材料

  年度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计划

  (内容请附页)

  备注:1.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能力要素包括: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数、会员企业营业额、外向度及具备相关资质情况;近三年完成的对本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工作;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相关的工作情况或案例。科研机构的专业人员、与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有关的研究成果情况。

  2.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能力基础要素包括:建立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机制,具备专门的工作机构和适应相关工作要求的专(兼)职人员,具备完成工作站工作任务的能力。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行政区划:

  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信息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万元

  单位性质:

  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政府机构□

  单位人数:

  工商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号:

  行业划分:

  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附件3

  承  诺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单位全称)谨就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预警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作以下承诺:

  一、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或虚假,退还工作站支持资金,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二、如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最近3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同意并配合接受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检查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66459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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