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河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豫商体系〔2021〕3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市级初审上报,新乡市东源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河南迅易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河南金源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三门峡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安鑫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汝州市红岩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河南创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家企业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事项,已通过省商务厅对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6月20日前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371-65569796(传真)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