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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事局开展2023年首例压载水取样检测

时间:2023-06-04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5月16日,张家港海事局联合海关压载水检测实验室,对靠泊在华达码头、印度尼西亚始发的国际航行船舶“海王之星”轮压载水进行了取样检测,这是张家港口岸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首次实施压载水取样检测。

  《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是全球第一部应对船舶压载水携带外来物种入侵的国际公约,于2019年在我国正式生效,今年是我国公约经验积累期的最后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排放均进行了明确要求。

  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国家之一,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国际性大港口,港口吞吐量常年位居世界第一,一旦爆发船舶压载水外来有害水生物的入侵性传播,必将对相关水域环境造难以预料的破坏,严重威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张家港口岸年均6000艘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年均排放压载水约400艘次、200万吨,做好船舶压载水管理意义重大。张家港海事局高度重视船舶压载水管理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常态化研习、跟踪压载水公约和国内相关法规,通过远程网上和现场检测两种方式持续开展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管理落实情况,积极与海关等部门沟通协作,主动跟踪压载水管理最新动向。

  为做好检测和经验积累工作,张家港海事局认真准备,积极同实验室进行沟通,精心筛选目标船舶。本次检测选取船舶“海王之星”轮,本航次在4月22日从印度尼西亚巴哈多比港使用《压载水公约》D-2条规定的压载水处理系统加注压载水,计划于张家港排放1100余吨。该局取样前对该轮压载水管理程序及船舶压载水处置系统进行了详细检查了解,顺利完成了取样工作,后续将根据压载水取样检测结果,对该轮实施相应监管措施。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污染治理全覆盖的要求,持续做好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管理,筑牢生物安全屏障,维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和本地物种安全。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kaglc/zwdt/202305/t20230531_61794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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