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厅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商务工作的满意度,现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分析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目标需求,结合自治区商务厅工作实际,逐条逐项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回应群众期盼,进一步提升商务工作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整改任务
自治区绩效办反馈的社会公众对自治区商务厅2022年度有关工作提出的各项合理意见和建议条目共计15条、3个类别,其中,本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职工4条、定点帮扶村居民评价3条、落实整改评价8条。经梳理,涉及本厅的内容有15条(属于建设性意见建议14条,非建设性意见1条),相应制定整改措施或解释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厅主要领导定期过问整改工作进度,厅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口负责、协调。有整改任务的牵头和责任处室要把整改工作纳入处室重要议事日程,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住重点。各处室要对照意见建议,认真分析意见产生的根源,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结合本处室的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找准整改工作切入点,认真执行整改措施。对指向明确、反映问题客观的建设性意见建议,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着力提高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沟通。各处室要密切关注群众的愿望诉求,意见建议中如有明确受访单位、企业、个人及联系方式的,请牵头(责任)处室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做好联络沟通;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以适当方式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属于表扬性质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需在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填写分类依据,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以改带促。各处室要把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以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助推商务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