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河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豫商体系〔2021〕3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市级初审上报,永城天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南阳杰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桐柏县盛顺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确山县鑫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信阳市景红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马集团佳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南省顺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家企业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事项,已通过我厅对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5月19日前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371-65569796(传真)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