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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

时间:2023-05-07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确保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意见》提出六方面的政策措施,包括强化贸易促进拓展市场、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实施。

  在“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方面,《意见》提到了推进贸易数字化以及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具体来看,推进贸易数字化的措施包括:支持大型外贸企业运用新技术自建数字平台,培育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的第三方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发展,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充分发挥先行示范效应,适时总结发展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2023—2025年每年遴选5—10个数字化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并推广应用。

  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的措施包括: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各地方结合产业和禀赋优势,创新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带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加快出台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并发挥好其作用,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持续完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考核评估机制,做好评估结果应用,充分发挥优秀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dzswhxxhc/yjzx/202305/t20230505_61634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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