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务流通字〔2023〕75号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联合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对已有中华老字号进行复核,开展新一批中华老字号认定,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为做好我省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相关复核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有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复核报送
对我省22家已被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须按照《办法》规定参加复核。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企业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lzh.mofcom.gov.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写《“中华老字号”复核表》(附件1),上传相关材料,会同同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以下称相关部门)逐一核查,分别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的复核建议。
(一)核定企业基本情况。逐一核定企业主体和代表性注册商标,同时根据企业填报的企业性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信息对代表性注册商标和相关商标信息进行确认。对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中华老字号条件的企业,出具“不通过”的复核建议。
(二)审核企业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填报的近年经营情况,对经营状况不佳、业绩大幅下滑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及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三)核查企业依法合规情况。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政府信息,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对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按照《办法》规定,及时采取约谈整改等相应管理措施;对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形已不符合中华老字号条件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复核建议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式六份)寄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436643@qq.com。
二、组织新一批中华老字号申报推荐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深入挖掘遴选一批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推荐名单,并优先推荐已被认定江西老字号3年(含)以上的企业。
(一)组织企业申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企业,对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附件3),请符合示范创建要求的企业填写《“中华老字号”申报书》(附件4),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向住所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二)择优审核推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评分,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报送不超过3家且不低于80分(老字号企业较多的设区市可酌情增加1家),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函、汇总表(附件5)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邮寄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本通知附件可在省商务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推荐函、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及PDF)请发送至邮箱:772436643@qq.com。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拟推荐企业名单在省商务厅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向商务部推荐。
(三)做好信息填报。商务部将根据推荐名单,统一为相关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账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于2023年7月10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完成申报信息填写,以便省商务厅开展线上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当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二)加强研究,充分解读。各地要积极组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对商务部老字号示范创建有关政策进行深入研究,详细解读,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持续营造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企业、群众等有关方面诉求。
(三)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要尊重历史文化、遵循发展规律,对争议较大问题“一事一议”,避免引起矛盾纠纷,确保稳妥严密。
(四)加强服务,提升效率。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申报无任何官方指定中介机构,建议企业自行申报。各地要深入实地调研,摸清企业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对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联系人:涂云弘、赵慧,电话:0791-86246679、6676
邮箱:772436643@qq.com
邮寄:(330046)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涂云弘(收)
2.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市级报送函(示例)及复核意见汇总表.doc
5.中华老字号推荐市级报送函(示例)及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江西省商务厅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