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我厅拟开展2023年广西“33消费节”消费券发放活动。为顺利推进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执行服务商。
一、服务要求
(一)活动期间,根据活动规则运用数字技术促进各领域消费,分批次及时、有效、安全地发放活动消费券,确保消费者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商户可正常核销。
(二)配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及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配合做好活动总结,按要求提供活动执行相关数据。
二、服务时间
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有平台资源,有能力根据活动规则发放消费券,确保消费者可正常领券及核销。
(三)具有稳定的专业人员团队,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客诉处理等工作。
(四)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五)具备实名认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联动各类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批发平台、购物平台、旅游平台、餐饮平台等)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信用数据汇集能力。
四、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二)法人授权书
(三)企业及服务能力介绍(可提供近3年成功案例)
1.实名能力:经公安部身份核实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2.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是否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3.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可根据活动要求组织百货、商超、餐饮、文旅、汽车等行业商户参与本次活动。
4.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全国服务热线并能在什么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的技术介绍。
6.消费券发放能力:产品、技术及实际运营经验概述。
(四)促销活动策划方案
五、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厅将组织开展评审,对企业提供的材料、策划方案进行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确定服务商并及时将结果通过厅网站公布。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人:王熙辉0771-2211831)。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