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确定工作,我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企业材料审核和实地调研,广西卫恒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符合要求,有能力开展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业务。经研究,拟确定广西卫恒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企业。
现将拟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天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
联系人:杨庆廷,电话:0771-2211897,邮箱:gxswtltc@126.com。
附件
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处置类型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广西卫恒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 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莲花山路57号第48幢 | 岑永进13877496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