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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办法》(豫商外资〔2021〕17号),3月14日我厅组织召开2023年第一批河南省符合“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工作会。
根据评审结果,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认定正大生物研究院、中集华骏高端专用车工业设计中心、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河南省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外资研发中心4家为河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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