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吕梁市委 市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吕发〔2021〕22号)(以下简称《措施》),聚力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2023年3月10日,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报送落实<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措施》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人事制度更加完善。落实开发区选人用人自主权,指导相关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做好聘任方案及聘任结果备案工作。全市9个开发区均已落实全员岗位聘用制。
二是融资渠道更加多元。支持吕梁经开区与吕梁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研究扩容增信,将其5个子公司股权作整合,规模1.14亿,信用等级AA-。截至目前,吕梁经开区设立了投融资平台;孝义经开区创新实施了“1+N”改革模式;兴县经开区向山西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贷款3.68亿元。
三是发展环境更加优化。集成化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支持各开发区建设特色产业园或国际合作园,对达到省级园区标准的,市财政将予以一定数额奖励补助。积极支持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园,全市9个开发区(示范区)每成功创建1个特色产业园,引进并投产“四上”企业不少于10户的,将给予100万奖励。吕梁经开区设立科创资金1000万元 ;孝义经开区2022年成功创建“山西省中小企业园”;交城经开区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交城)招商引智联络中心,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建设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交城创新中心;岚县经开区与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有力。为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新建重大转型项目的用地需求,已预下达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600亩。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计划指标统筹使用随报随审,保证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