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财字〔2022〕144号)有关精神,经省商务厅研究,现对2021年度、2022年度“江西出口名牌”企业及每月按要求填报商务部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服务平台信息的外贸企业给予支持;由企业申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和省税务局、南昌海关确认,并经省商务厅研究,现对2022年新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和新认定为一类出口退税企业的企业给予支持。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商务厅直属机关纪委、发展财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6246325、86246254
附件:1.2021年以来认定的“江西出口名牌”企业名单.xls
2.2022年我省纳入商务部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监测预警的外贸企业汇总表.xlsx
3.2022年新通过的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和新认定的一类出口退税企业汇总表.xls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