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是推进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平遥开发区持续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实行全员聘任制,大力实施市场化选聘,建立了职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良性用人机制,不断夯实人才支撑,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一、聚焦“能上能下”,建立双向选聘竞聘机制
根据开发区的职能定位和主责主业,为优化开发区组织机构、精准界定部门工作职责,平遥开发区出台了《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内设机构职责及人员的通知》,完善调整了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责及人员分工。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调整,进行了职员岗位竞聘,通过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全面推行职员与部门的“双向选择”,人力资源得到了更优化合理的配置。
二、聚焦“能进能出”,建立市场化选聘制度
实施市场化选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解决人才短缺难题,平遥开发区通过第三方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高学历、高素质专业人才。截至目前平遥开发区共有市场化选聘职员12名,采取在编不入编模式,实施合同契约化管理。12名新鲜“血液”的注入,有效解决了开发区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成为高速发展的“助推器”。同时,平遥开发区持续开展了《亲商理念下的一站式审批服务》、《安全生产危险因素辨识》、《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内涵、操作办法》、《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三项改革培训》、《优化营商环境与“三项改革”》、《2022年度开发区考核有关事项说明》等一系列专题培训,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不断提升职员整体专业素养和履职本领。
三、聚焦“能增能减”,建立业绩与薪酬挂钩机制
建立绩效考核制,强化约束激励,厚植人才发展沃土。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不仅是引得来,更重要的是留得住、用得好。平遥开发区始终秉持突出转型发展、激励改革创新、强化争先创优、坚持实绩导向、彰显奖优罚劣的原则,以业绩为导向建立了客观公正的业绩性绩效考核机制和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差异化分配机制。根据职员工作职责,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充分发挥了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加速器”的作用,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持续改革创新,多措并举,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逐步探索人事管理由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变,着力提升开发区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