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广西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厅拟调整充实全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此次调整充实为重新征集,原在库专家也需重新申请入库,此后我厅组织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所需的专家将统一从重新审定入库的专家中产生。现就相关评审专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分类
共4类,分别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财务专家和行业管理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在相关领域或行业中从业经历不少于5年,达到与其技术职称或职务相一致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身心健康,能够按要求承担和完成评审工作;有较充裕时间参加评审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业条件
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家: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熟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标准、规范。
2.生态环境保护专家:从事污水油液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大气噪声环境污染控制等环境工程领域工作,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规范。
3.财务专家:从事财务、会计等领域工作,拥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熟悉财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4.行业管理专家: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申请入库专家自愿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推荐至自治区商务厅。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审核。自治区商务厅将综合考虑申请人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领域的影响、个人职业操守及诚信,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4类专家人数1:1:1:2的比例,提出拟聘专家推荐人选。
(三)公示。自治区商务厅对拟聘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自治区商务厅颁发聘书,聘期3年。
四、申报要求
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申请入库专家将本人签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1份);相关部门、高校或协会的推荐函(1份)提交至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
联系人及电话:韦炳成,0771-2211850。
电子邮箱:yxc@swt.gxzf.gov.cn。
附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