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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11 作者:佚名来源:吉林省商务厅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2022年,我厅认真组织研究,积极落实部门法治工作职责,有效开展了一些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及时收集行政检查信息并录入工作。动态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两个清单”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规范、梳理监管事项,整理存量数据,厘清监管职责,实时更新监管要素。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汇集年度行政检查信息,并通过吉林省“互联网+监管”执法行为录入系统进行录入,督促各单位按职能落实监管工作,截止12月底,我厅的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率及监管行为覆盖率均达到100%。

  2.认真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依法治省委工作方案,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前“放管服”改革成果,编制了《省商务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当前,我厅的24项行政执法事项已通过厅局域网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也依要求报司法厅备案。

  3.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根据《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吉司办发〔2022〕93 号)的要求,我厅对11部法律规范中的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细化量化。按照违法情节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四种相对违法程度,确定了处罚机关和对应的处罚标准。

  4.按规定开展合规审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规定,依据世贸司新出台的《常见世贸规则合规问题自查表》,对拟出台的《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等贸易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

  5.积极做好贸易救济案件预警及指导。密切关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商务部大数据应用服务等信息平台,筛选涉及我省外贸进口企业的事项,并通过“四体联动”机制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及贸易壁垒情况。按照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及相关协会的通知要求,参加贸易救济案件应对协调会2次,指导16家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及涉美337案件8起,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指导企业积极应对,维护企业的权益。

  6.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家化营商环境。按照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制定了《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22)》《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2022)》《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行政审批办AB岗替代制度》《行政审批办首问负责制》《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六项禁令》。为推动落实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全面优化提升,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2022年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优化提升6个方案》,与长春海关等十七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吉林省关于推进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疫情期间多措并举,全力帮助外贸外资企业纾困解难,累计帮助外贸企业紧急办理物资通行证纸质证、电子证475张,累计为企业解决通关运输、国际邮递、贸易融资、国际结算、人员出入境、法律服务、员工返岗、防疫物资短缺等具体事项168件。积极加强外资企业经营保障,我省外资专班完成助企纾困问题91个、复工复产问题29个、协调兄弟省市及部门配合23次,累计解决外资领域相关事项及问题近200项。

  7.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梳理省、市、县三级商务部门检查事项清单16项,细化完善事项检查规范要点181条,检查对象名录2766条,全部录入新版监管系统,确保我省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信息系统、全面,为顺利启用升级版监管平台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共派出检查人员102人次对98户企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结果公示率100%,现场指导15户企业进行了问题整改。所有实地检查工作均通过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系统“我要执法APP”实施。

  8.积极开展主动、贴心、文明服务。2022年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项目22项总计10128件。接到电话、微信、QQ咨询2700余次,办理电子钥匙邮寄49件。“零跑动”率提升至96%,审批项目提前办结率达到100%,行政审批工作实现零差错、零投诉,群众满意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认真开展立法意见反馈工作。结合商务部门职能,认真对省人大、省司法厅转来的立法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全年累计对20份立法文件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2.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66号)文件要求,对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精细梳理,根据上位变化情况提出保留、修改、废止或失效的清理意见。清理后,我省商务系统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3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商务厅规范性文件11件。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吉林省商务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一案三书”制度。对商务部门作出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案件,同步下发相应的执法决定书、行政建议书和信用承诺书,对文书格式和归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防止权力滥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为确保全厅重大决策符合法律规定,严格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程序,2022年共有28件重大事项按程序进行事前审核。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省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49号),对有关文件进行合法合规审查,确保相关政策合法并符合世贸规则。对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行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维护政府形象。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作为肩负经济运行职能的政府部门,省商务厅需要组织或参与各类经济促进和社会经济活动,法律顾问对机关签订协议、发布政策文件进行法律审核,提供法律服务共97件。其中,经济合同及协议69份,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守住依法行政底线。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做到逢进必考。严禁合同工、临时工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新进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才能参加执法活动。2022年,厅机关共有9人报名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商务厅现有通过行政执法考试人员40人。

  2.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与回收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规定,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条件、使用方法、管理责任、违规处理和证件收回进行管理,对工作岗位、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发生变动的执法人员进行调度,及时收回了相关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证件收发有序,管理有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1.加强党组会议题合法性审核。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会规则》,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对党组会相关议题前置合法性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党组会议题,不得上会研究。

  2.落实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省商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公文办理过程中落实“五公开”,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有70份主动公开文件、10128份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和吉事办网上办事大厅结果公示,对受理的7个依申请公开均在期限内回复落实。

  3.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提高监管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职转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管理工作的要求,梳理编制我省商务领域内省、市、县三级行政事项清单,将依法依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经梳理,我厅共有行政执法事项24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继续做好信访工作。落实部门职责,积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实现网上接访网上处置,全年共处理信访事件4件。

  2.2022年我厅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我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为全体机关干部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22年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政务公开》两个法律专题知识讲座,全面提高机关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始终保持党在商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年初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讨论研究本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对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依法行政问题,保证了党在依法行政中的领导地位。

  二、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一)商务监管事项庞杂,法律界限不清。

  商务领域监管事项涉及外贸、外经、内贸等诸多领域,事项多,内容杂,难以整合力量全方位开展监管工作。个别法律法规在监管部门职责划分方面还存在不够清晰的问题,容易产生监管缺位、失位现象。

  (二)商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日常监管需要。

  无论在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方面,现有法制机构都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存在法制机构缺位或法律机构综合化的趋势,这种情况在基层商务部门尤为突出,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法制机构非专业化、边缘化,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商务法律工作大局。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引领商务高质量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任务落实: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做好权责事项的衔接、取消及下放工作。

  2.根据省职转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做好相关“放管服”政策的细化及落实工作。。

  3.对新出台的贸易政策进行合规评估,确保相关政策符合世贸规则。

  4.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按机关工作制度,继续落实依法行政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5.加强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公布的管理,确保合规进行。

  6.落实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商务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原文链接:http://swt.jl.gov.cn/tzgg/202302/t20230208_8666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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