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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修订跨境电商增值税征管法规

时间:2023-02-02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柬埔寨国家税务局称,政府已修订电子商务增值税征管法规,豁免非长驻柬埔寨的外国电子商务平台营运商进行税务注册。据了解,2021年4月,柬埔寨生效实行关于向跨境电子商务征收10%增值税的法令,柬埔寨国家税务局称,修订后的法规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相关税收征管工作效率。

  经过此次调整,不属于柬埔寨税务居民,或在柬埔寨未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将不在电子商务增值税法令管辖范围,但必须遵守其他税务法规。有关电商平台运营商为向非税务居民提供服务的供应平台、支付平台、货品或服务交易平台。

  根据新法规,在柬埔寨拥有已进行税务注册代表或分公司的外国电商,也无须另外进行税务注册。目前已有超过40家外国电商向柬埔寨国家税务局进行注册。自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以来,国税局增加了上千万美元税收。


原文链接:https://swt.fujian.gov.cn/xxgk/jgzn/jgcs/dzswhxxhc/yjzx/202301/t20230131_61012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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