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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五期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8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五期商务领域一次性

  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第五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填报工作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启动,填报平台同步开启。为扎实做好本周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高度重视

  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减少和替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塑料治理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赋予商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各自辖区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认真落实数据填报工作。

  二、切实摸清底数

  要对各自辖区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进行一次摸底,分门别类掌握各填报主体的真实状态。对已注销的市场主体,要及时与市商务局流通业处对接,以便通过“绿色流通服务”管理端进行适时更新。确保市场主体应报尽报,确保报送数据真实有效。

  三、强化培训指导

  特别是要学习贯彻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2020年第61号公告,以下简称报告办法),指导辖区内各填报主体认真落实数据填报工作,防止出现误报、漏报而导致数据异常问题,确保数据报送质量。同时,要指定专人对辖区内的数据报送进度迟缓的企业及时进行跟踪提醒,确保各区和我市整体报送率有效提升。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依据《固废法》《报告办法》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未按要求报告的主体要联合区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要重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督促各填报主体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认真落实填报要求。

  五、严把填报时限

  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本周期填报时限严格控制在30天,到期后,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提早部署,按时完成。在有效的填报期限内,市商务局流通处将定期对各区填报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分析总结

  填报工作结束后,各区要及时对本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好相关数据汇总、分析、评估工作,按照细分行业、企业规模、塑料制品品类等口径,形成分析报告,并于填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报市商务局流通处。

  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平台:http://zszy.mofcom.gov.cn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联系电话:010-67801162/1659。

  绿色流通技术服务QQ群:564164938

  2022年12月30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处  陆向东;联系电话:022-586655530)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gk/zcfg_48995/swjwj/202301/t20230104_6068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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