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1月7日,省商务厅会同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7个部门,制定了《江西省商务厅等17单位关于加强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主要特点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县域商业建设,建设县域商业体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的必然选择,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客观要求。2021年6月11日,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涉及10方面31条措施。《实施意见》第一时间将国家有关政策吸收到了文件中。
二是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江西省当前县域商业建设发展水平,注重立足长远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三是强化指导考核。《实施意见》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主要目标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体系,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板块。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是提出了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十四五”时期,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在全省逐步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从2022年开始,分年度按计划,每年推进不低于25%的工作目标,确保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1万家,力争培育1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地市级覆盖率达到60%。
三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实施意见》提出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补齐短板,整合提升”和“立足实际,分类实施”等三大原则。
四是提出了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具体任务是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农村商业网点。(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具体任务是引导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具体任务是优化农村市场消费品供给;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四)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具体任务是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业品牌培育。(五)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具体任务是加快发展产地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具体任务是健全农资流通网络;增强农资服务能力。(七)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具体任务是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八)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具体任务是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
五是明确了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指导考核、加强财政金融保障、加强总结推广等五个方面,其中明确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主要目标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
相关文件:江西省商务厅等17单位关于加强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
[图解]《关于加强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