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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百县百款赣味年货好礼线上推广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1-01 作者:佚名来源:江西省商务厅

  各设区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年节消费新需求,进一步挖掘我省地域行业名特优新商品,培育打造“赣味”年货消费新品牌,助力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年,省商务厅拟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百县百款赣味年货好礼线上推广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时间

  2023年1月6-15日,共10天。

  二、推广方式

  组织省内百余款年货赣品在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展示推广,推荐参加“2023赣鄱网上年货节”“百县百场赣味年货直播”和“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重点平台促销活动等。

  三、推荐条件

  1.此次推荐的年货商品(服务)须有鲜明、独特、浓郁的赣鄱地域特征、历史传承、文化内涵和资源禀赋特点,有良好口碑和较响品牌知名度,为当地妇孺皆知且深受大众认可喜爱的名优特产或年节馈赠亲友的首选好礼代表。

  2.所推荐的年货商品(服务)主体企业及品牌应在江西省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所推荐的年货商品(服务)主要从能彰显赣鄱特色、体现年节喜庆氛围的食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民俗创意、文创商品、餐饮住宿服务、文旅休闲服务等品类选取,可从辖内“十大网货品牌”等消费品牌、江西老字号、江西出口名牌等优先推荐。

  4.所推荐的年货商品(服务)在省内生产、加工,质量及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标准,有较大生产经营规模,品质优良,服务上乘。

  5.所推荐的年货商品(服务)主体已建立线上销售渠道,且线上销售总量、增速在当地同类企业中均居前列。

  6.推荐主体企业信誉良好,重视品牌建设,注重维护消费者权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服从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赣品”形象,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无不良记录。

  四、其他要求

  1.请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市各推荐不少于20款年货商品,其他设区市各推荐不少于10款年货商品,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推荐一款年货商品。

  2.请各市县认真比选并推荐辖内的每件代表性年货商品(服务),精心准备100字以内的商品简介、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网络店铺的网店二维码、展示主图1-2张(图片类型为JPEG,不低于2M)。各地推荐相关图片资料请各设区市商务局于2023年1月3日前统一汇总反馈省商务厅。

  3.本次活动为公益推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江西电商发展研究中心 漆礼根 13807044950;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 范超群 0791-86246515

  邮 箱:82693049@qq.com

  江西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t.jiangxi.gov.cn/art/2022/12/29/art_30184_4313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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