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务厅内部采购有关规定,我厅计划对2023年至2024年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招标代理服务比选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采购内容
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至2024年招标代理服务(不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提供承诺函);
3、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相关资质或要求的供应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由以下几部分内容构成:
1.参选资格涉及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补充材料;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针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保障(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规范、人员配置、实效管理、质量控制);②项目实施(需求论证、文件编制、系统推送、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项目复核、资料移交、质疑投诉处理、备案资料制作及移交);③档案管理(档案运输、管理制度、调档流程);④其他服务(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日常咨询);⑤内控管理(项目流程、内控机制、风险点管控、廉洁纪律)。
4.开评标场所及软硬件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5.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以列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
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价值的材料等。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密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邮寄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下午18时。
投标文件递交(邮寄)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3号楼708房。
联系人:李亮,联系方式:0771-2211641。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服务方案分(50分) | 一档(0~20分):服务方案内容不够明确、项目工作流程不够具体、无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描述项目成果,对项目任务没有具体明确作出响应。 二档(20~35分):服务方案内容明确、有项目工作流程、有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描述项目成果,对项目任务作出了响应。 三档(35~50分):对项目理解透彻,方案表达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具体、有效;服务内容明确,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完整;与项目任务的匹配度高,具有较高针对性,提供利于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的。 |
2 | 拟投入人员配置分 (10分) | (1)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负责人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业绩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以列表形式即可) (2)拟投入其他人员(5分) 人员分工明确、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5分,分工一般、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分,分工较差或无分工或分工不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0分。 |
3 | 开评标场所及软硬件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15分) | 为确保本地化服务质量,供应商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具有固定的评标场所的,得5分;评标场所功能分区合理,有独立的开标区、评标区、监督(监控)区,得7分;评标区不少于6台评标专用电脑,得3分。(以上需提供照片等佐证材料) |
4 | 信誉业绩 (20分) | 供应商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20分。有效业绩定义:指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相关业绩。(以列表形式即可) |
5 | 响应报价 (5分) | 以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费率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费率)×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标准收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收费*投标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