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是转型发展的主阵地、主引擎、主力军,肩负着带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但开发区是先行先试、是摸着石头过河,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数额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机构运转和招商引资要素保障费用,为确保更好的招引项目,在项目落地、建设、发展等方面拥有更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财力支撑,成立开发区财政局成为工作推进中的必选之项,也是首要选项。为此,2020年8月,经晋城市编委同意,沁水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沁水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山西省首个省级县管开发区财政局。
自区财政局设立以来,坚持一级财政、独立核算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增收激励机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有力推动了土地收储、基础设施配套、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9.38亿元(其中留县收入5.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总支出1.69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亿元,为我区循环、双创产业园的标准厂房、道路、管路等建设提供了强力的资金支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财政收支行为合法规范。出台《财政收入征管实施细则(试行)》,规范管理区财政各项收入,并设立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高效保障了项目建设和机构运转所需的各项开支。2022年3月,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升级至2.0版,财政资金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绩效评价及风险防控流程进行全面规范。开通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为项目落地前期手续办理提供了更多便捷,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开通产权登记平台,对下属国有企业融煜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动态管理,高效监测、提前预警,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进一步拓展财力源渠,确保财力支撑更加充分有力。根据《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沁政办发〔2020〕60号),积极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税务、国土等部门沟通对接,落实存量企业实现的税收增收分成和新入驻企业实现的税收收入分成政策,核定资金5055万元,现已全部到位。落实开发区范围内由开发区负责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政策,核实资金365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2000万元,进一步拓展了开发区财力来源,有效支撑了项目建设。
三是进一步创新激励政策,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为入园企业提供政策优惠、要素优惠和资金奖励,政策覆盖项目落地、投产和创收等环节,尊重产业发展规律,为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驾护航。拟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试行)》,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程序,确保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流程公开透明。拟定《煤层气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探索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流程和管理模式,力求发挥产业基金杠杆效应,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开发区煤层气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为打造千亿级煤层气产业集群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