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万元开展“助企惠民•乐购西藏”大宗商品消费月活动
11月28日,自治区“助企惠民•乐购西藏”大宗商品消费月活动方案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严金海主席在区商务厅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在前期“助企惠民•乐购西藏”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计划再安排7000万元,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在年内面向全区城乡居民继续开展以“助企惠民•乐购西藏”为主题的大宗商品消费月活动,进一步提振大宗商品消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复苏回暖,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全区各级商务部门将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继续开展“助企惠民•乐购西藏”汽车下乡、家电下乡活动,其中汽车下乡最高补贴40000元,家电下乡最高补贴1200元,对农牧民群众、困难群众、老年人等用券困难群体,明确各地(市)要结合实际,通过发放纸质券或通过定向发券的方式,满足其用券需求。
《方案》要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借机抬价、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确保汽车、家电等跨区域运输通畅。疫情防控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指导督促,确保活动参与市场主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营造安全、宽松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