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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警惕!不要让这些失泄密隐患 成为“漏网之鱼” ​

发布时间:2022-12-12来源: 贵州省商务厅作者:佚名

  【举案说法】警惕!不要让这些失泄密隐患

  成为“漏网之鱼”

  

  隐患,通常指潜藏或不易发现的危险或祸患。墨菲定律提示我们,如果存在失泄密隐患,即使这种可能性极小,也必然导致泄密事件发生,并造成重大损失。我们不妨来看看以下3个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1

  2019年6月,某单位工作人员谢某使用的互联网工作邮箱被木马病毒攻击,邮箱中存储的大量文件资料被窃取。经鉴定,其中包括9份秘密级国家秘密。经查,近3年,谢某为便于异地办公,频繁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起草、使用涉案邮箱向个人邮箱发送包括涉案材料在内的工作材料。谢某多次接受保密教育,明知自己的行为存在失泄密隐患,但仍然心存侥幸,最终酿成严重后果。案件发生后,谢某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领导被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近两年,保密部门曾组织该单位两次开展保密自查自评,但该单位工作不扎实、走过场,导致未能发现谢某长期违规的严重隐患。

  案例2

  2017年5月,某单位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随即对该单位开展进驻式保密检查,发现其多个部门存在保密要害部位出入和涉密文件流转不作登记,以及涉密计算机文件导出未加技术限制、涉密办公网络账号多人共用的问题隐患,并书面提出详细的整改意见。但该单位对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导致问题隐患长期存在。2019年9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胡某自2016年以来,长期登录其领导的涉密办公网络账号下载涉密文件,并从涉密计算机中导出后,拷贝到个人电脑,私自占有大量涉密文件资料,企图卖密牟利,直至案发。胡某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单位相关部门因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失泄密事件,多名时任领导干部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3

  2018年10月,公民王某在废品回收站搜集旧书旧刊时发现1份秘密级文件,并主动上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经查,该文件系从某市委直属部门流出,但该部门只有涉案文件的收文登记记录,没有流转登记记录。据文件专管员张某回忆,某科室曾于6月将文件借走,一直未予归还;检查发现,该部门多个科室涉密文件资料保管混乱,多个办公桌的资料堆中夹藏涉密文件,存在失泄密隐患。事件发生后,张某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相关科室的干部被保密约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该部门全面排查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2019年进驻式保密检查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未发现该部门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应对之策

  以上3起案例,只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历年组织查处的“隐患成灾”事件的冰山一角。实际上,每一起失泄密案件的背后,都反映出大大小小的保密管理隐患。因此,机关单位必须采取更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治理失泄密隐患,尤其要加强以下3个方面工作。

  首先在于“防”,努力避免失泄密隐患出现。要认真研究、落实好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细化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特别是要对造成失泄密隐患的行为明确禁令,使每一名工作人员自觉养成良好日常办公习惯;要压实责任,调动内设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做好日常监督提醒;要落实好有关规定,加强保密设施建设,配齐安全保密设备,为做好保密管理、便利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其次在于“救”,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当然,任何生产活动都难以彻底杜绝安全隐患出现,保密管理也不例外。隐患一旦出现,应当及时发现并有力处置,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开展经常性、周期性的检查排查。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密检查,并结合工作特点,按要求开展好经常性的保密自查自评,真查真抓、严查细找,不放过每一个角落,真正把隐患找出来、处置好。

  最后在于“戒”,出现事故要全力整改。对于失泄密和严重违规事件,绝不能以事故的大小来确认整改的力度,忽视小事件背后的大隐患,整改看表面、怕麻烦、走过场、留尾巴,结果造成更大的损失。要本着对国家、对单位、对干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抓住机会,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坚决做好保密整改。同时,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法依纪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全面促进单位保密管理水平、工作人员保密意识的提升。

  


原文链接:http://swt.guizhou.gov.cn/fzzx/202210/t20221031_76966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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