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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越经贸合作三年行动计划首次工作协调视频会议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决定采购“桂越经贸合作三年行动计划首次工作协调会议会务服务”,现将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报名采购。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桂越经贸合作三年行动计划首次工作协调视频会议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12月中上旬

  (三)项目形式:为线上视频会议,广西方代表现场参会,越南方代表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

  (四)项目采购内容

  1.服务供应商负责对接确定会场使用要求,开展整体策划设计和执行;

  2.服务供应商负责会场布置搭建和拆除,摄影摄像、灯光、舞台、音频系统、LED屏幕、同传服务器材等设备租用;

  3.服务供应商负责安排会场同声传译,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

  4.服务供应商负责会议台卡、发言嘉宾背景墙制作等设计和印刷;

  5.服务供应商负责会前、会后和会中宣传等;

  6.服务供应商负责技术统筹,提供视频会议软件,与越南方面网络连线开会,确保线上线下会议顺利举行。

  (五)项目采购预算标准:本次技术服务预算为19.3328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或者社会团体。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一)采购截止时间:本采购信息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参加采购资料要求,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1.项目采购内容报价表(含项目分项报价表);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

  四、项目评审标准

  

  

  内容

  评审因素及分值

  分值

  属性

  评审标准

  说明

  技术部分(80分)

  项目实施方案(50分)

  主观分

  一档(1~20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未能满足需求,方案内容不完整、实施可能差、条理不清晰,基本没有针对性;

  二档(20~35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需求,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性和针对性一般;

  三档(35~50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详尽、条理清晰、严谨合理,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实施人员配置分

  (30分)

  客观分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人员数量、经验、分工)进行评分;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得10分,实施人员有充足类似工作经验的得10分,人员分工明确、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0分。未能达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业绩(10分)

  业绩(10分)

  客观分

  今年内开展RCEP相关培训项目提供1个得2分。

  报价(10分)

  报价(10分)

  客观分

  以满足项目需求的供应商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综合得分

  =1+2+3+4 (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771-2211793。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zfcg/cgxx/t133448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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