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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三个片区所在市和自治区有关单位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在政府职能转变、贸易转型升级、投资领域改革、通关改革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等领域形成了第三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红利。现就做好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分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两大类。

  (一)改革试点经验。

  1.政府职能转变:公共资源交易“云上”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涉税业务“跨区域(市)通办”改革创新等2项。

  2.贸易转型升级:商事认证“不见面”审批改革创新1项。

  3.投资领域改革:外商投资企业“一专员两清单”全流程服务模式1项。

  4.通关改革创新:“双智平台”助推海关监管口岸物流创新模式、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批量转关”监管新模式2项。

  5.金融开放创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跨境合作新机制等2项。

  6.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糖业数字化智慧发展模式、涉外审判缩减审理周期机制创新等2项。

  (二)最佳实践案例。

  1.探索建立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协作新模式。

  2.登记住所双通道校验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集成改革。

  3.干细胞(3D骨再生)产业协同创新。

  4.创新境外危险货物陆海联运直接出港便利化监管举措。

  5.中越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新模式。

  6.非贸融资跨境风险共担新模式。

  7.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改革创新。

  8.RCEP原产地证跨境融资业务创新。

  9.绿色金融系列融资模式创新。

  10.企业联盟参与物流枢纽共建共治新机制。

  二、认真做好复制推广工作

  复制推广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是我区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上来,认真做好广西自贸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做好组织实施。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指导落实复制推广工作。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要加强统筹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复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解读。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政策宣讲、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相关改革创新举措。

  (三)加强督促评估。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复制推广工作的督促检查。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牵头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评估,适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附件: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三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推广范围

  责任单位

  一、改革试点经验(10项)

  1

  公共资源交易“云上”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

  设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主副场,利用“互联网+”云技术将主副场评标全景进行远程视频连接;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异地评审专家资源,建立异地远程评标管理规范,打造闭环式的在线实时可视化智慧监管环境,把传统实体评标场所搬到网上实施,突破传统评标模式对人员、时间、空间的限制,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便利化程度。

  全区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涉税业务“跨区域(市)通办”改革创新

  选取高频涉税事项,梳理形成“跨区域(市)通办”事项清单;调整岗责权限配置,规范业务办理标准,完善线上线下涉税涉费业务办理渠道,创新税收征管档案“无纸化流转”方式,建立跨区域领用发票管理制度,实现发票领用业务线下“跨区域(市)通办”,构建执法和服务标准统一、信息互通、结果互认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全区

  广西税务局

  3

  商事认证“不见面”审批改革创新

  推行商事认证不见面审批,实行优惠原产地证书企业自主打印,实现足不出户的24小时全天候出证;扩大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服务范围,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口岸城市加强原产地签证网络布局;推出企业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支援服务项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原产地证优惠政策问题。

  全区

  广西贸促会

  4

  外商投资企业“一专员两清单”全流程服务模式

  通过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建立外资企业“进资清单”和“问题清单”,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增资进资。

  全区

  自治区商务厅

  5

  “双智平台”助推海关监管口岸物流创新模式

  以跨境贸易车辆为切入点,打造口岸智慧物流管控平台和慧眼智控嵌入式管理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友谊关口岸(一般贸易)和浦寨通道(边民互市贸易)跨境运输车辆的智能化精准管理,边境口岸监管智能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全区边境口岸

  南宁海关

  6

  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批量转关”监管新模式

  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隶属海关“点对点”直联协同机制,国际海运货物在口岸海关快速分拨后,无需办理相关报关手续,直接采用批量联运中转的方式“接力”运输至目的地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实现转关货物由原来的“一单一办”串联模式调整为“一批一办”并联模式。

  全区沿海口岸

  南宁海关

  7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

  实施五项全国领先的跨境人民币制度创新,扩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渠道,提升人民币的可得性和使用便利性,初步建立起立足中马、辐射东盟的人民币跨境循环体系,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跨境金融合作、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政策的境内覆盖范围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推广至广西自贸试验区全域,境外项目贷款政策的境外覆盖范围从马中关丹产业园区推广至东盟全域,开展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的境外范围拓展至东盟全域。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8

  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跨境合作新机制

  组建全国首个面向东盟的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战略平台优势,发挥中银香港“超级联络员”作用,建立“东盟—香港—南宁”三地联动+智慧运营平台管理新模式,实现与东盟国家的域外业务协同,推动金融中后台服务企业向南宁集聚,为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和金融服务深入东盟提供支撑。

  全区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9

  糖业数字化智慧发展模式

  在全国率先以“政府+国资+民企”合作的方式,协同头部糖企与国资平台建立糖业全产业链平台公司,打造广西首个“糖业云”平台;通过产业数字化实现糖业前端农业订单、中端供应储运、后端市场交易全链条发展,促进产业链向高价值端延伸,依托供应链金融创新解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难、成本高的问题,推动糖产业链农工贸一体化运营。

  全区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10

  涉外审判缩减审理周期机制创新

  人民法院立足涉外案件审理痛点,率先创新“涉外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通过设立全国首个涉东盟审判合议庭、建立司法文书送达高效机制、开设自贸巡回法庭等举措,实现12个月未结案件比例低于10%,达到全国其他优秀法院同等水平,形成了涉外审判缩减审理周期的“南宁样本”。

  广西自贸

  试验区

  自治区高级法院

  二、最佳实践案例(10项)

  1

  探索建立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协作新模式

  建立审批、监管、执法三方联动机制,打破各方数据壁垒,理顺部门职责边界;依托智慧化科技辅助手段,打造“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管理模式;推动审批、执法集约化专业管理,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构建高度集中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和“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一次到位”的全新执法机制。

  ——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

  登记住所双通道校验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集成改革

  创新建设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重塑企业住所登记校验规则,配以多个企业注册公共地址字段,通过不动产系统、公共地址双通道自动比对校验企业住所,推行“一网受理、并行审批、智能审批”的企业开办审批模式。对符合智能审批规则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实行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动比对、自动“秒批”,实现整个申报审批过程无需人工介入。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

  3

  干细胞(3D骨再生)产业协同创新

  首创全区“多主体+多要素”创新模式,对接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广泛开展机制、技术、资本等要素创新,多项专利成功获批,核心技术已开展临床应用,有效推动干细胞技术产业化发展。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技厅

  4

  创新境外危险货物陆海联运直接出港便利化监管举措

  允许“中欧班列”沿线国家通过陆海联运取道国内中转的境外危险货物,使用境外集装箱的装箱负责人根据国际公约签发的集装箱装载证明代替国内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并认可境外相关机构签发的货物包装检验合格证明,有效简化境外货物通过铁海联运过境的手续,提升货物多式联运效率。

  ——

  广西海事局

  5

  中越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新模式

  创新中越跨境电商结算新模式,通过对接越南清关公司、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动邮政公司等方式,破解对越电商出口结算难、多次兑汇、贸易背景监管难等问题,实现了中越跨境电商业务的人民币结算。

  ——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商务厅

  6

  非贸融资跨境风险共担新模式

  通过与国际银行合作,探索境内机构承担信用风险、提供人民币信贷的跨境融资模式,构建了联动国际国内的多层风险共担机制,充分利用境外资金解决国内企业资金周转难题,实现了非贸风险参贷领域的突破。

  ——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7

  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改革创新

  运用林地碳汇计量方法,对项目林地在未来预定时期内能够吸收二氧化碳当量并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产生的预期收益权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授信额度,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质押登记和公示,完成质押确权,将无形的碳汇价值转变为可质押资产,盘活企业林业碳汇资产,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北部湾银行

  8

  RCEP原产地证跨境融资业务创新

  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背景下金融产品创新,推出RCEP原产地证跨境融资业务,以海关签发的RCEP原产地证书作为贸易背景关键单据为企业提供融资,与外贸企业共享RCEP新机遇,助力构建区域自由贸易网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9

  绿色金融系列融资模式创新

  金融机构以其与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的碳金融与绿色发展创新实验室为平台,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成功落地全区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首笔绿色新能源挂钩贷款、首单绿色应收账款债融业务,以金融机制改革创新支持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10

  企业联盟参与物流枢纽共建共治新机制

  创新运营组织模式,采用“政府规划、企业实施、行业协会协同”三位一体模式,以资本合作为核心纽带,建立企业联盟参与物流枢纽共建共治工作机制,逐步构建“核心企业+紧密成员+协作成员”的枢纽运营模式,推进枢纽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协同、融合创新、政策协调,推动枢纽经济快速发展。

  ——

  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http://swt.gxzf.gov.cn/zfxxgk/fdzdgknr/zcyjd/gxzc/t14175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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