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西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培育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江西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引领作用。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标杆”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消费供给水平,抢抓新型消费风口,集聚优质消费资源,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吸引外地消费,促进全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
二是突出长远发展。《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江西商贸消费发展实际,注重与全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相衔接,立足长远发展,明确了三年(2022-2024年)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是突出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充分借鉴商务部等部委关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指标体系中的六大维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指标体系》,提出了六大类34项具体指标,增强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推进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四个板块。
一是在总体要求的把握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主要阐述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为统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着力提升消费供给水平,抢抓新型消费风口,集聚优质消费资源,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吸引外地消费,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基本原则方面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化环境,提升产业”和“补齐短板,突出特色”等三大原则。
二是在发展目标的制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按照“1+4+6”的空间布局,全省培育建设多层级的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南昌建设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支持赣州、九江、上饶、宜春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吉安、抚州立足自身优势打造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消费目的地。同时,提出力争通过3年(2022—2024年)的培育建设,各消费中心城市消费规模、结构和贡献取得明显突破、消费设施建设取得明显突破、优质消费供给和服务得到有效聚集、消费便利程度不断提升。
三是在重点任务的安排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知名商圈、集聚消费资源、培育时尚业态、繁荣夜间经济、大力促销展销和优化消费环境等六项重点任务,重点任务聚焦适应新形势、发掘新动能、瞄准新方向、树立新目标,着力建设更高质量的流通体系,大力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加更优质的消费供给,努力营造更浓厚的消费氛围,全力打造商贸消费提质扩容新高地。
四是在工作要求的考虑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编制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南昌市要高标准编制建设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赣州、九江、上饶、宜春要因地制宜编制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要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健全促进消费中心城市和消费目的地培育建设的政策体系;要将培育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城市整体宣传计划,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育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宣传等内容。
相关文件: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