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2〕169号)要求,省商务厅统筹建立全省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库。为做好下年度项目入库工作,请各设区市高度重视,在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十四五”时期确定的年度计划进度,提前统筹谋划好2023年建设项目,现就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与内容
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2〕169号)要求,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主要支持方向: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县域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根据《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文件要求,还可以统筹用于支持改造提升乡村家电销售、配送、维修、回收网点,鼓励家电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发适应农村市场特点和老年人消费需求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二、支持方式与要求
(一)支持方式。对符合本通知支持的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支持。
(二)禁止性事项。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对于已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三)申报条件。申请项目资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近3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3.项目2022年1月1日后开工,2023年底前竣工验收。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根据有关要求,各设区市组织县(市、区)申报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在县(市、区)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复核确定,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项目公示。对拟支持的项目,在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确定入库项目。对于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形成项目清单,汇总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依据各设区市上报所确定的项目建立当年项目储备库。以后年度,无特殊情况,各设区每年年底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将下年度确定的项目清单汇总上报省商务厅。
各设区市以函的形式上报县域商业建设入库项目清单。有关纸质材料盖章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吴凯敏 联系电话:0791-86246669
江西省商务厅
2022年11月8日